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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紙板》新標準已發布 將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
發布時間:2017-01-24
2016年12月1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發布了2016版《箱紙板》新標準,新標準將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執行。下面我們看看新舊標準的變化。
與GB / T 13024—2003相比,2016版標準主要變化如下:
—— 刪除了“術語和定義”一章;
—— 調整了產品分類;
—— 牛皮箱紙板技術指標不再單獨進行規定;
—— 增加了平滑度指標;
—— 根據產品實際情況,對部分技術指標進行了調整;
—— 修改了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新標準第3章“產品分類”中,僅按產品質量及紙張交付形態進行分類。
新標準第4章“要求”中,在定量這一技術指標中增加了90 g/㎡、100 g/㎡、110g/㎡低克重紙的誤差標準;增加了平滑度指標;在耐破指數、環壓指數、橫向耐折度、吸水性等指標均作了部分修改。
新標準第5章“試驗方法”不涉及關鍵性內容修改。
新標準第6章“檢驗規則”修改了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以下為新標準3~6章內容。
3 產品分類
3.1 箱紙板按質量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個等級。
3.2 箱紙板分卷筒和平板兩種。
4 要求
4.1 技術指標
箱紙板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或合同規定。
表1:
指標名稱 | 單位 | 規定 | |||
優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定量a | g/㎡ | 90.0±4.0 100±5 110±6 125±7 160±8 180±9 200±10 220±10 250±11 280±11 300±12 320±12 340±13 360±14 | |||
橫幅定量差 ≤ | 幅寬≤1600mm | % | 6.0 | 7.5 | 9.0 |
幅寬>1600mm | 7.0 | 8.5 | 10.0 | ||
緊度 ≥ | ≤220g/㎡ | g/cm3 | 0.70 | 0.68 | 0.60 |
>220g/㎡ | 0.72 | 0.70 | 0.60 | ||
耐破指數 ≥ | <125 g/㎡ ≥125g/㎡,<160g/㎡ ≥160g/㎡,<200g/㎡ ≥200g/㎡,<250g/㎡ ≥250g/㎡,<300g/㎡ ≥300g/㎡ | kPa·㎡/g | 3.50 3.40 3.30 3.20 3.10 3.00 | 3.10 3.00 2.85 2.75 2.65 2.55 | 1.85 1.80 1.70 1.60 1.55 1.50 |
環壓指數 (橫向) ≥ | <125 g/㎡ ≥125g/㎡,<160g/㎡ ≥160g/㎡,<200g/㎡ ≥200g/㎡,<250g/㎡ ≥250g/㎡,<300g/㎡ ≥300g/㎡ | N·m/g | 8.50 9.00 9.50 10.0 11.0 11.5 | 6.50 7.00 7.50 8.00 8.50 9.00 | 5.00 5.30 5.70 6.00 6.50 7.00 |
平滑度(正面) ≥ | s | 8 | 5 | — | |
耐折度(橫向) ≥ | 次 | 60 | 35 | 6 | |
吸水性(正/反) ≤ | g/㎡ | 35.0/50.0 | 40.0/100.0 | 60.0/— | |
交貨水分 | % | 8.0±2.0 | 9.0±2.0 | ||
橫向短距 壓縮指數b ≥ | <250g/㎡ | N·m/g | 21.4 | 19.6 | 18.2 |
≥250g/㎡ | 17.4 | 16.4 | 14.2 | ||
a 也可生產其他定量的箱紙板。 b 橫向短距壓縮指數不作為考核指標。 |
4.2 尺寸
4.2.1平板箱紙板的尺寸為787mm×1092mm、960mm×1060mm、960mm×880mm,其尺寸偏差應不超過±5mm,偏斜度應不超過5mm。
卷筒箱紙板的幅寬為750mm~2500mm,每50mm為一檔,其偏差應不超過0mm~+8mm。
卷筒箱紙板的卷筒直徑為800mm、1000mm、1100mm、1200mm,其直徑偏差應不超過±50mm。
4.2.4 也可按訂貨合同生產其他尺寸的箱紙板。
外觀
箱紙板不經外力作用時,不應有分層現象。
箱紙板每批產品的色澤應基本相近。
箱紙板表面應平整,不應有明顯的毯印。
箱紙板不應有褶子、洞眼或露底等外觀缺陷。
箱紙板在每10㎡內,直徑大于20mm的漿疤不應有,直徑5mm~20mm的漿疤優等品和一等品應不超過一個,合格品應不超過兩個。
卷筒箱紙板紙芯不應有扭結或壓扁現象。每卷紙的接頭數優等品應不超過一個,一等品應不超過兩個,合格品應不超過三個。接頭處應用膠帶紙粘牢,并作出明顯標記。
平板箱紙板的切邊應整齊光潔,不應有缺邊、缺角、薄邊等現象。卷筒箱紙板的端面應平整,形成的鋸齒或凹凸面應不超過5mm。
5 試驗方法
試樣的采取按GB/T 450規定進行。
尺寸和偏斜度按GB/T 451.1進行測定。
定量和橫幅定量差按GB/T 451.2進行測定。
緊度按GB/T 451.3進行測定,判定時以標稱定量為準。
耐破指數按GB/T 454 或 GB/T 1539進行測定,定量小于160 g/㎡的產品按GB/T 454測定,定量大于或等于160 g/㎡的產品按GB/T1539測定,判定時以標稱定量為準。
環壓指數按GB/T 2679.8進行測定,判定時以標稱定量為準。
平滑度按GB/T 456進行測定。
耐折度按GB/T 457-2008中MIT法進行測定,初始張力為9.8N。
吸水性按GB/T 1540進行測定,浸水時間為2min。
交貨水分按GB/T 462進行測定。
箱紙板色澤等外觀項目的檢驗由目測進行判斷。
橫向短距壓縮指數按GB/T 2679.10進行測定,應測得橫向短距壓縮強度后換算成橫向短距壓縮指數。
6 檢驗規則
鐵路運輸時,以一個車皮為一個抽樣批;采取其他運輸形式時,以一次交貨為一批,但應不多于50t。
生產廠應保證所生產的箱紙板符合本標準的規定,每件產品交貨時應附有一份合格標識。
產品交收檢驗時,計數抽樣檢查程序按GB/T 2828.1規定進行,樣本的單位為卷筒或令(件)。接收質量限(AQL):耐破指數、環壓指數AQL為6.5,定量、橫幅定量差、緊度、耐折度、吸水性、平滑度、交貨水分、尺寸及尺寸偏差、偏斜度、接頭數、外觀AQL為10。抽樣方案采用正常二次抽樣方案,檢驗水平為一般檢驗水平I,見表2。
批量卷筒、令(件) | 正常檢驗二次抽樣方案 檢驗水平I | ||
樣本量 | AQL=6.5 Ac Re | AQL=10 Ac Re | |
2~25 | 2 | 0 1 | — — |
3 3 (6) | — — — — | 0 2 1 2 | |
26~90 | 5 5 (10) | 0 2 1 2 | — — — — |
3 3 (6) | — — — — | 0 2 1 2 | |
91~150 | 5 5 (10) | 0 2 1 2 | 0 3 3 4 |
151~280 | 8 8 (16) | 0 3 3 4 | 1 3 4 5 |
可接收性的確定:第一次檢驗的樣品數量應等于該方案給出的第一樣本量。如果第一樣本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數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數,應認為該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樣本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數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數,應認為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樣本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數介于第一接收數與第一拒收數之間,應檢驗由方案給出樣本量的第二樣本并累計在第一樣本和第二樣本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數。如果不合格品累計數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數,則判定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計數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數,則判定該批是不可接收的。
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本標準的規定。需方有權按本標準進行驗收,如對該批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應在收到貨物后一個月內通知供方,由雙方共同取樣進行復驗或委托第三方檢查。如符合本標準或訂貨合同的規定,則判為批合格,由需方負責處理。如不符合本標準或訂貨合同的規定,則判為批不合格,由供方負責處理。(來源:互聯網)